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12___2.2. 自然界的事實啟示神__

2.2. 自然界的事實啟示神

§ 2. 自然界的事實啟示神

那些否認自然神學能提供任何關於神之可靠知識的人,通常將「自然」理解為外部的物質宇宙。他們宣稱,從世界的存在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設計證據推導出的本體論論證(ontological arguments)與目的論論證(teleological arguments)是無法令人滿意的。他們認為,在缺乏任何反證的情況下,世界存在這一事實,僅能證明它一直存在。此外,關於設計的論證,據稱忽略了死板的機械結構與活體有機體之間、製造與生長之間的區別。火車頭不能自我製造,並不能證明樹木不能生長。前者是通過將其無生命的部件組合在一起而從外部(ab extra)形成的;後者則是通過內在的生命原則發展而成的。前者必然假設存在一個外部且先於其自身的製造者,而後者據稱則排除了這種假設。此外,有人主張宗教真理不容許證明。它們與美學和道德真理屬於同一範疇,是直覺的對象。若要被感知,它們必須在自身的光照中被感知。你無法向一個不能感知美或卓越的人證明某事物是美的或好的。因此,進一步主張,證明宗教真理是不必要的。善者不需要證明;惡者則無法欣賞它。所能做的僅是宣告真理,並讓它(如果可能的話)喚醒那沉睡的感知能力。

A. 對上述論點的回答

這一切都是詭辯。因為支持自然宗教真理的論證,並非僅僅取材於神在外部的作為。那些最顯而易見且最有效的論證,是源於我們自身本性的構造。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,他顯明其出身,正如任何低等動物顯明其來源一樣明確。如果馬是馬所生,那麼人那具有道德與宗教信念及渴望的永恆靈魂,必然是靈的父(Father of Spirits)所生的。這正是保羅在馬爾斯山(Mars’ Hill)向雅典那些吹毛求疵的哲學家所提出的論證。自然神學的領域不僅僅是物質宇宙的事實,這一點從「自然」(nature)一詞的含義中顯而易見,正如我們所見,該詞有許多正當的含義。它不僅被用來指代外部世界,也指代物質宇宙中活躍的「力量」(Forces),例如當我們談論自然的運作與規律時;有時它指代所有落入因果鏈條中、與自由主體(free agents)的行為相區別的事物;而且,由於 natura 源自 nascor(出生),自然意味著任何被產生的事物,因此它包含了神以外的一切,所以神與自然包含了所有存在的事物。

  1. 對自然神學的第二個反對意見是,其論證是不確定的。這是一個沒有人能為他人決定的問題。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判斷。一個對某個心智而言具有決定性的論證,對其他心智可能毫無力量。物質宇宙有其開始;它自身並非其存在的因,因此必然有一個超越世界的因;且它所展現的無數設計跡象表明,該因必然是理性的——這些關於神存在的論證,在世界歷史中已使廣大有識之士的心智感到滿足。因此,不應僅因為並非所有人都感受到其力量,就將其斥為無法令人滿意。此外,正如剛才提到的,這些論證只是對其他源於我們道德與宗教本性、更直接且強而有力的論證的補充。
  2. 至於宗教真理是直覺對象,且直覺真理既不需要也不容許證明的反對意見,可以回答說,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正確的。但自明真理是可以被闡明的;並且可以證明,否認它們會導致矛盾與荒謬。所有的幾何學都是對歐幾里得公理的闡釋;如果有人否認其中任何一條公理,就可以證明他必然相信不可能之事。同樣地,可以承認,我們所依賴且對其負責的某位存在的存在,是一個直覺問題;也可以承認,我們只能對一位位格負責是自明的,然而,一位位格神的存在仍可被證明是解釋觀察與意識事實的必要假設,且否認祂的存在會使宇宙的問題變得無法解決。換言之,可以證明無神論、多神論與泛神論涉及絕對的不可能性。這是一種證明神存在之有效的方式,儘管我們承認祂的存在終究是一個自明的真理。有神論並非人們習慣否認的唯一自明真理。

B. 自然神學的聖經論證

聖經清楚地承認,神的作為啟示了祂的存在與屬性。聖經不僅頻繁地將自然界的作為視為神之完美的彰顯,更直接地對此進行了斷言。「諸天述說神的榮耀;穹蒼傳揚祂的手段。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;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。無言無語,也無聲音可聽。祂的量帶通遍天下,祂的言語傳到地極。」(詩 19:1-4)。艾迪生·亞歷山大博士(Dr. Addison Alexander)說:「透過一日接著一日、一夜接著一夜作為見證人不斷更替的形象,傳達了永恆見證的觀念……缺乏清晰的語言,非但沒有削弱見證,反而使其更強有力。即使沒有言語或話語,諸天仍向眾人見證神。」

聖經作者在與異教徒辯論時,訴諸神之作為對其完美的見證:「你們民間的畜類人當思想;你們愚頑人到幾時才有智慧呢?造耳朵的,難道自己不聽見嗎?造眼睛的,難道自己不看見嗎?管教列邦的,就是叫人得知識的,難道自己不懲治人嗎?」(詩 94:8-10)。保羅對路司得人說:「諸君,為什麼做這事呢?我們也是人,性情和你們一樣,我們傳福音給你們,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,歸向那創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。他在從前的世代,任憑萬國各行其道;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,就如常施恩惠,從天降雨,賞賜豐年,叫你們飲食飽足,滿心喜樂。」(徒 14:15-17)。他對雅典人說:「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,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,也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什麼;自己倒將生命、氣息、萬物,賜給萬人。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,住在全地上,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,要叫他們尋求神,或者可以揣摩而得,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;我們生活、動作、存留,都在乎他。就如你們作詩的,有人說:『我們也是他所生的。』我們既是神所生的,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、心思所雕刻的金、銀、石。」(徒 17:24-29)。

使徒不僅斷言了這種啟示的事實,還明確斷言了其清晰度:「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」(羅 1:19-21)。

因此,毫無疑問,不僅神的存在,連祂的永能與神性,都在祂的作為中得到了啟示,從而為自然神學奠定了穩固的基礎。許多重要的著作都致力於闡明這一主題,其中幾部如下:「沃爾夫的《自然神學》(Wolf de Theologia Naturali)」、「布里奇沃特論叢(The Bridgewater Treatises)」、巴特勒的《類比(Analogy)》、佩利的《自然神學(Natural Theology)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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